西安市印发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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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》(全文见附件)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,该《办法》包含总则、基金架构与职责、基金运作和管理、基金退出与收益分配等八个章节,旨在加快西安市涉农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,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“三农”领域。

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将主要投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、粮食和蔬菜基地建设、区域特色产业、现代种养业、现代种业、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业、农产品流通商贸业、乡村休闲旅游业、乡村新型服务业、智慧农业(数字乡村)、生态循环农业等产业及相关一、二、三产业融合项目。

《办法》明确,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遵循“政府引导、农投主体、市场运作、科学管理、防范风险”原则,突出市场化、专业化特点。基金以政府政策为引领,由西安农投集团负责统筹管理,专业化团队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、科学管理,保证基金良性循环运转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滚动投入,做大西安市产业规模。

《西安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》.pdf


编辑:张阳东